7-11購物金規範

電子券使用期限 固定效期 2023/03/31

電子券須知

  • 使用本券請至7-ELEVEN門市櫃檯直接出示本券掃碼兌換(請將螢幕亮度調到最大)。 
  • 使用時須符合本券載明之品牌與規格。商品兌換後,無法提供退貨及換貨。
  • 本券不適用非開立7-ELEVEN發票之特殊門市 (如:台鐵門市、部分學校、廠辦及商場門市)與離島門市。
  • 本券不適用免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或服務,亦不得使用代收(包含incomm / 遊戲點數卡)、代售業務及健康捐商品(如:香菸)及儲值(如:icash2.0、悠遊卡等)、7-ELEVEN線上購物中心、網路取貨付款商品等。 
  • 本券不得與其他行銷活動合併使用,亦不計入7-ELEVEN舉辦之全店集點活動消費金額內。
  • 本券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,請一次抵用完畢,不可重複使用。            
  • 本券為企業贈品專用,請於票券上顯示之效期前兌換,不得零售或轉售。
  • 本券為不記名,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遭他人盜用,本券不再補發。
  • 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,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,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。
  • 本券有效與否,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。 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,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。
  • 本券為有價證券,請勿擅自偽造、變造,以免觸犯刑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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